SRRC是我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ccc认证规定,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 (Ministry ofInformation Industry, MII)强制性要求,全部在我国地区市场销售及采用的无线部件商品,务必获得无线型号规格的审批验证 (Radio Type ApprovalCertification)。
SRRC认证步骤
申请办理程序流程
(一)申请办理审批无线发送机器设备,理应递交下列材料:
1、《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2、申请办理公司的“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申请办理公司的生产量、技术性能量、 品质保障体系状况详细介绍;
3、机器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性使用说明或技术性指南、电源电路程序框图或电路原理图及使用手册;
4、机器设备的彩色相片一套,相片上应清楚表明出申请办理企业、机器设备型号规格、机器设备系列号的标识牌和机器设备的构造规格;
5、海外申请办理公司的机器设备给予海外审批状况的证明材料影印件;
6、经办人员企业如果是代理商申报企业,要递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及代办申报公司的“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
7、由无线管理处评定的鉴定机构提供的该机器设备一年之内的型号核准《测试报告》;
8、申请办理部门或代理商申报公司的经办人员须拥有机器设备申请办理部门或代理商申报企业提供的本企业员工身份证件及本人合理身份证件的影印件。
(二)中国申请办理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申报企业向所属省、自治州、市辖区无线电管理组织提交申请。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无线电管理组织在审理申请办理之日起20个工作中日内进行审核。初审不同意的,将申请办理材料退还给申请办理企业。审核允许的,将申请办理材料递交给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
审理、核查和决策程序流程
(一)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对接收的申请资料开展核查。申报材料不完善或不满足规定方式的,理应现场或是在5个工作中日内一次性告之申请者必须更正的原材料。申报材料齐备、合乎规定方式,或是申请者根据规定递交所有更正资料的,理应给予审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不予以审理的,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
(二)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理应自审理之日起20个工作中日内做出许可或是不准许型号核准申请办理的决策。对进行准许的,签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对不予以准许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并详细说明原因。